为缓解本院人力资源不足,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热爱检察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后果自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书记员6名,从事案件管理、文字输入、记录、归档等工作。
(二)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和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自律能力强,会说普通话,举止大方,懂礼节礼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3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填好简历表发2655232990@qq.com
现场报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新办公楼103办公室)
(三)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请先附上照片发送至2655232990@qq.com。
五、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测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按1:2的比例通知测试,招满为止,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测试内容:
(1)普通话测试(占20%);
(2)计算机录入(占40%);
(3)文字综合(占40%)。
六、政审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七、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布录用结果
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每月待遇21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招聘为书记员,每月待遇2400元,
十、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唐凌云
电 话:13974679768 0746-6332352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 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