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需要,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阶段性协管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阶段性协管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温州市户籍,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军人、法律专业、相关巡防、辅警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者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昆阳镇人民政府五楼528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882675。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单寸3张。
四、招聘程序
由昆阳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体能测试及政审人员。体检及政审合格后录取,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性工作。
五、福利待遇
聘用的平阳县昆阳镇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年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实施昆阳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及编制核定的通知》发放,日常管理、勤务安排由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昆阳中队负责。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