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乌兰牧骑体制改革,加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全面发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兴和县乌兰牧骑演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德艺双馨、一专多能”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身高、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兴和县2019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岗位需求表”;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影响;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在职公务员、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兴和县乌兰牧骑演职人员9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二人台表演:4名(男2名,女2名);
2、舞蹈演员:3名(女3名);
3、灯光音响2名:(男女不限)。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招聘信息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xinghe.gov.cn/),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8日17:30前(周六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兴和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局(城关镇新城区经典国际小区南、南环路北广电大楼17楼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4—7215501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2、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二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兴和县2019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兴和县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4、需携带兼备其他艺术表演及职业能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具有演职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获得过盟市级以上文艺奖项或荣誉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核: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经公示无异议,审核合格的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聘方法
考试全部为面试,将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团队组织实施。
(一)每个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必须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85分(自我介绍+形象气质5分,专业测试70分、音乐基本素质测试10分),特长展示15分(第一特长10分、第二特长5分)。
(三)考试
1、7名演职人员(二人台演员、舞蹈演员)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部分:综合测试(满分85分)
(1)自我介绍(满分5分,评委结合应聘者形象气质打分)
(2) 专业测试(满分70分)
二人台演员:进行专业展示50分(按照岗位要求自选曲目),表演时间5分钟以内;其他才艺表演20分,表演5分钟以内。
舞蹈演员:专业舞蹈表演50分(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内);其他才艺表演20分,表演时间5分钟以内。
(3)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分)。
第二部分:特长展示(满分15分)
演职人员考生除专业外展示两项特长,分别为第一特长(满分10分)和第二特长(满分5分),曲目自选,每项特长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灯光音响人员:
第一部分:综合测试(满分85分)
(1)自我介绍(满分5分,评委结合应聘者形象气质打分)。
(2)专业测试(满分80分)
现场组建一组音响、灯光系统并按照评委要求进行调试(音响、灯光由招聘方提供),考试时间20分钟。
第二部分:特长展示(满分15分)
灯光音响考生除专业外,还需展示两项专业特长,分别为第一特长(满分10分)和第二特长(满分5分),展示内容自选,每项特长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考试所需音乐、服装、乐器等自备。
(五)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岗位职数以1:1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和考察。如出现并列,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到各自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根据工作表现,前三年采取一年一聘的内部管理机制,三年后采取三年一聘的方式聘用。
八、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46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