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9届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硕士研究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曾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负责人,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等职务,留学归国人员,“211”、“985”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学习期间干部任职要求;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6.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14: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
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中国共产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试
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的学习情况、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0578-2271108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丽水学院人事处和学工部咨询,联系人:校人事处叶老师18605786099、学工部汪老师13666558525。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