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区的社区警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方面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红绿色盲、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
3、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1984年2月26日至1997年2月26日期间出生),男:身高170CM及以上,不低于50公斤,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女:身高160CM及以上,不低于45公斤,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见附件《身高体重标准表》)
4、根据工作需要能够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随时夜班。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主要工作职责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执法办案中心工作。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计算机考核、体检、政审、公示。
五、发布公告、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报名、公示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公告时间:2019年2月26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6:00
六、资格审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审核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个人征信报告)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厂院内)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以及在资格审核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计算机考核名单。
八、计算机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考核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九、体检
体检要求:视力标准按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项目比照人民警察标准。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十、政审
政审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组织进行。
十一、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按照勤务辅助力量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合格人员与派遣单位(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工资2600元左右(五险一金后实发)。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86361571
监督电话:86284646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附件:《身高体重标准表》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