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珠海高新区消安办现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3名合同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由高新区消安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消防文员3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业务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男女不限,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作职责
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及检查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网上报名。
2.地址:珠海高新区港乐路10号高新消防大队4楼文职人员办公室(大洲科技园南侧唐家中队内),可乘坐3、3A、10、69、66路等到渔村站下车。网络报名邮箱:1379045624@qq.com。
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3417948731。
3.时间:2018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4.应递交的资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需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承诺书原件;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前往高新消防大队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