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惠安县第二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35周岁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决议决定;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5、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需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 2017年3月19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惠安县东岭镇东岭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7881536。
3.报名所需材料:
(1)《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以上材料请带上原件一并带到报名地点审核,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更改联系方式,需及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院办公室。
四、考试办法
1. 考试采取笔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以上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合格线为5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若护理岗位报名人数3人以内、检验岗位报名人数1人以内,由单位召开院务会和招聘考核小组会研究确定。
2.笔试科目:护理岗位《护理专业知识》,检验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和“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聘期管理根据《东岭镇中心卫生院院聘用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惠安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由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监督单位: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95-87382165
惠安县东岭镇中心卫生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