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户籍人口114.71万,外来人口130万,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在全国第5位,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第3位,综合经济实力位居福建省县域首位,是历史名城、著名侨乡、经济强市和品质城市。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9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考试合格后不占用招聘岗位职数,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以及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招聘所需类别或专业的二级学科的。
博士研究生可不限制专业,按个人就业意向报考。
4.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预报名(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A109室。
2.西南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3月4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8:30-11:3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招聘大厅报告厅一
3.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西南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3月7日前公布于“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08:30-11:30。
(2)报名地点:3月7日前与招聘计划数一并公布。
博士研究生报名不限时间,可到高校现场报名,也可到晋江市教育局报名。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晋江市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但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市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局商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的面试考场平均分,未达到者不予聘用。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入围人员成绩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再递补。
(二)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660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