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河道专管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4日至2001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加班工作;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019年2月25日8时至3月3日24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石狮人才网” (网址为:www.sshr.net)中“公开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0595-88880150
2.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4)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资格证书(原件扫描)(若有请提供)。
(6)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岗位要求的年龄(周岁)计算、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2月。
(3)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报名表上预留的邮件地址、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领取准考证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7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 (3)随军家属;(4)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8880150 68892998
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