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45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酒店管理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院现有8个二级院部,37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学院拥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7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青岛市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公司所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20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到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需要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原件扫描,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在2019年3月30日前取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评审单位公布的资格文件或聘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辅导员岗位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或优秀毕业生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chm.edu.cn/)公告和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笔试通知,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辅助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试讲题目和技能操作题目由学院指定,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岗位能力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辅助岗位按照技能操作成绩确定面试成绩,辅导员岗位按照结构化测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32)88022166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