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辅助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按规、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女4名,男16名。受聘用的协管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
2.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身高168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翁源县户籍,热心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城管工作要求,服从工作时间安排;
5.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6.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法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面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翁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联系电话:0751-287547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翁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见附件,要求用A4纸自行双面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证书、退伍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报名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聘用及待遇
对面试入围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对个人健康体检报告情况进行研究后,聘用为翁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翁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为一年的用工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统筹核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1-2872446(县住建局); 0751-2875473(县城监大队)。
六、本公告由翁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