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9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19名,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由县卫计局调配到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包含医疗卫生机构在职编内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11日下午17时。
3.现场报名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人事办。
(二)报名材料
1.《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承诺书(附件3)1份,须本人亲笔签名。
3.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
(四)其他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名、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卫计局人事工作办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等。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期间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至2019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一次性领取岗位补助金6万元。
八、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县卫计局受理,县卫计局电话0751-2251041。
(二)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电话0751-2289755。
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xls
2.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