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招聘岗位和人数见《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8月16日-2001年8月16日)。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16日-2001年8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应于2019年9月3日上午9时起至9月5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方可参加面试。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止至2019年8月16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必须于8月23日前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5(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韶关市武江区户籍是指现户籍是韶关市武江区户籍或入学(大学)前户籍是韶关市武江区户籍。
7.武江区镇村基层工作人员指在武江区西河镇、西联镇、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的党政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8.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9.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10.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5.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1)《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6)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7)符合韶关市武江区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8)符合武江区镇村基层工作人员(截止至2019年8月16日服务满一周年)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佐证材料单位一致)或单位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及以下程序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聘用。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聘用
(一)签订聘用合同。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单位服务满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被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区人社局咨询、监督电话:0751-862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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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