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1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到过任何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薪酬待遇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职位(要根据附件所列岗位一览表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根据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岗位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考试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9:00-10:30)。
5.报名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地址: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联系电话:0751—6355700)。
6.报名材料:①《仁化县教育局2019年再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不如实提供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⑥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试教(能力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能力测试)及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试教(能力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5),向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根据考生的整体情况设定最低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2.试教(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或实践操作能力。此次设定试教(能力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试教(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但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安排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需服从组织分配,为仁化山区教育事业服务至少5年。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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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化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