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面向“退役士官”专门岗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面向“退役士官”专门岗位的,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已经安置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退役士官除外)。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4、报名网址: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5、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7月27日-7月29日登录原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必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社保卡)原件同时使用,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请考生妥善保管。
6、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有“本县户籍”限定的,报考者如非本县户籍,但其配偶或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可报考此类岗位。
2、非韶关市户籍的人员报考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为由我省招募的在仁化县服务或仁化县生源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或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时须提供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如报考此类专门岗位,不再享受加分待遇;报考其他非专门岗位,仍可享受加分待遇。
4、报考面向“退役士官”专门岗位的,应为已安置在我县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服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退役士官”。
5、服务于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服务于该处所的相关证明。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人事管理权的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面试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用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合格线)。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有关事项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sgrh.gov.cn/)公布。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获聘者需服从组织分配,在应聘岗位服务年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公告规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于7月31日前提供有关加分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仁化县人才服务局(仁化县新路59号)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639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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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