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若干名,工作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顺达路3号,现将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人员46名。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不足将根据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余杭区户籍或余杭区内有居住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余杭区内购房,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二)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要求男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退役士兵、困难家庭成员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三)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四)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满三年的;
(五)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未满三年的;
(六)因各种原因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七)三年内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立案或审查审理的;
(九)拖欠集体资金未归还的;
(十)利用非正常手段组织群众越级上访、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十一)在“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近三年内被单位辞退或劝退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余杭区顺达路3号东湖街道办事处310室。
(三)咨询电话:综治信访科89022989。
(四)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一份(见附件),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相关房产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
(五)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服役年限2年(含)以内的加5分,服役年限3-5年加6分,服役年限6-8年加8分,服役年限9年及以上的加10分。在镇街从事过2年及以上综治信访工作的加5分(需镇街综治部门出具证明)。
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
(四)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对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劳务派遣东湖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待遇参照东湖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已在东湖街道工作的编外人员不得报名。
4.被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