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丽水市水阁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少数特殊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临床医生岗位和护士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放射技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 0578-2652009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