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3〕188号)和《丰泽区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泉丰委办〔2017〕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1、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5名,岗位类别及名称、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泉州市正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本次招聘采用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以确定拟聘人员的方式。其中岗位代码A01专技(骨科医师)岗位,常年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3、岗位代码A11专技(麻醉医师)和A22专技(药学),若出现无人报考、考生放弃、被取消入围或聘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无法调剂等情形致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我院报请丰泽区人社局、丰泽区卫健局审批同意后,酌情调整增加岗位代码A12专技(麻醉医师)和A23专技(药学)的相应招聘数量。
4、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由我院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一般不接受应聘,特殊情况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 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副高职称及以上的,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年龄放宽到45周岁;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该方案公布之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在报名期内完成报名有效。考生自行登陆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按提示进行报名资料的填写及上传。
2、由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均衡,考生在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填报同意“服从岗位调剂”的,在有空缺岗位时由我院与丰泽区人社局、丰泽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需缺情况给予调剂。该项为必填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没有人员报名、取消开考的岗位不调剂。
(2) 岗位有开考,因出现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成绩未达合格线、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或招聘不足的,这些岗位进入调剂范围。
(3) 考生志愿调剂的,应在网上系统报名即同步选择志愿调剂的岗位。
(4) 报名以下四个岗位类别的考生,若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可在各自类别岗位里选择志愿调剂的岗位,最多选择3个,不得跨类别调剂,调剂顺序按总成绩排名确定:
A、骨科(岗位代码A01)、小儿骨科(岗位代码A02)、关节科(岗位代码A03)、运动医学科(岗位代码A04)、骨科(岗位代码A06)、脊柱科(岗位代码A07);
B、外科(岗位代码A05)、麻醉科(岗位代码A11、A12)、急诊科骨伤中心(岗位代码A14)、急诊急救(岗位代码A15);
C、强柱科(岗位代码A08)、推拿科(岗位代码A09)、康复科(岗位代码A10);
D、制剂(岗位代码A21)、药学(岗位代码A22、A23)。
(二)资格初审(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23日)
考生报名成功后,由我院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应在2019年4月20日至4月23日止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结果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进行公布。
(三)准考证下载(2019年4月24日至5月3日止)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结束。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23日进行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我院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四、考试办法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的各岗位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有采用笔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若报名时间截止,有岗位未达到1:3的,我院将报请丰泽区人社局、丰泽区卫健局审批同意后,再根据报名情况核调开考比例为1:2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一)笔试
1、笔试考察范围:根据不同系列岗位分别考察。医疗类岗位考察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护理类岗位考察护理学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类岗位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法律法规。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2日上午,地点设在泉州市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合格线50分(不含加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不予聘用。
(二)面试
1、笔试+面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从“服从调剂”且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5分。若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的,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各岗位面试时间安排在5月至6月份,具体详情请关注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
(三) 加分规定:
以下加分均为考试方式折算比例后以总成绩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
①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加分5分;
②正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9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培训的加3分;
③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加3分;
④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5分、高级资格的加8分;
⑤所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者,研究生学历的加5分。
符合享受以上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应在面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医院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且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止,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弃权,资格复审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公布。
2、只采用面试方式招聘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六、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成绩及最后的总成绩将在各项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公布。
七、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进入该职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岗位出现无人考试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无人递补,则从志愿“服从调剂”且在考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仍没有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若同一职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加分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先按个人职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称相同的,则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优先;均有规培合格证的,以生源地属于泉州地区的优先。若以上条件均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只有面试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由我院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①考核参照泉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②我院按1:1比例对考试及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名表填报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③通过“服从调剂”方式的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实践技能测试;对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岗位需要安排进行2-4周的实习。实践技能测试和实习期表现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报丰泽区委、区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时间及时到我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我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研究生从到我院正式报到之日起6个月,本科及以下学历12个月为考察期,应继续接受我院进一步考察。
七、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待遇将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等福利。
2、聘用的低年资(5年内)住院医师符合以下情形的,另增加享受最高每人每月2000元岗位津贴补助: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卫技人员,急诊科、ICU和急救内科、急救外科、麻醉科、影像、超声、护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医(技)师,过渡期不超过5年。
八、监督与咨询
1、监督机构(部门)联系方式:①丰泽区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0595-22505095;②丰泽区人社局0595-22508209;③丰泽区卫健局0595-22508119。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馈,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咨询。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院综合部。电话0595-22576462,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首次聘用的人员,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丰泽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2、五年内曾报考我院被录取但工作不足三年离院的,不接受报名。
3、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均不接受专升本学历的人员报名。
4、受聘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5、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同时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6、补充: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泉州市正骨医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