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三助行动”试点示范项目即将在蕲春启动,为做好试点工作,孵化本土社工机构、培育本土社工人才,2020年-2021年我县将依托湖北省民政厅创新试点项目支持,扎实推进全县社会工作全面开展。受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华中农业大学的委托,蕲春县民政局向全县招聘本土社会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的考核、聘用及日常工作管理均由第三方社工机构进行,现将招聘通知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社会工作岗位。招聘本土社会工作人员16名,其中男性和女性各8名;
(二)工作地点:蕲春县蕲州镇、赤东镇、刘河镇、株林镇4个乡镇的8个村级社工室(郦公园社区、菩提村;白河村、酒铺村;花园港村、蔡寿村;宋塘村、许山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和工作热情;
(二)了解社会工作的价值与理念,具有社工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学历需在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社会工作者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教师证、幼师证、护工证者优先考虑;
(四)具备一定的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蕲春户籍优先,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2019年3月31日止,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一)在督导和专业社工的引导下,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确定服务领域与方案;
(二)配合专业社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工作,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三)通过团队协作,完成项目文书工作,实现工作目标;
(四)协助乡镇社工站负责人,参与乡镇社工站的相关事务工作。
四、劳务报酬
(一)薪酬:人均年薪5万元(含税和社会保险),根据学历、资质和业绩等条件会有一定的浮动;
(二)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的休息时间根据项目点工作性质决定;
(三)食宿:项目点提供生活和住宿场地,生活费自付。
五、招聘形式和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蕲春县民政局(漕河一路26号)一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下载并填写《蕲春县“三助行动”改革创新示范项目本土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
(2)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获得的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
(3)所有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及咨询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409870998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卷面分数100分。其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20分(10道选择题),社会工作活动策划20分(2道主观题),时事政治20分,计算机知识20分,基本公文写作20分。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
(2)考试地点:蕲春县民政局(考场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考官问答60分,情景模拟4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4月10日下午2:00—4:30(考生需提前15分钟签到进场)
(2)考试地点:蕲春县民政局(考场另行通知)
(四)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名单,与第三方社工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工资保险等手续,聘期为一年,工作表现良好者第二年和第三年可续签。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蕲春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