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省级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省编办核准,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2016〕23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和招聘结果备案制度的通知》(黄人社发〔2017〕14号),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43名,其中新机制教师43名、非新机制教师100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罗田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19年罗田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报考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非新机制小学学段各学科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非新机制初中学段各学科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罗田在编教师。
三、发布公告
《2019年罗田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届时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罗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uotian.gov.cn)、罗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t12333.com/)和罗田教育信息网(http://www.lt.e21.cn/)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统一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发布招聘公告,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方式、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招聘公告。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7-68880231。
五、考试
(一)笔试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统一搭建笔试平台,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相关要求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招聘公告。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7-68880231。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收取50元面试费。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人社局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7.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政府门户网、罗田县人社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五)聘用
招聘结果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全社会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人社局切实履行指导工作职责,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能,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报考组织、信息服务、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媒体舆情。
根据核准后的方案拟定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罗田县教育局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