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吕梁市委政法委所属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和政法干部信息中心工作需要,我公司受市委政法委委托,根据《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岗位招聘要求,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编制、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流畅的语言表达、正常的人际沟通、敏捷的思维应变能力和熟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五)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5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为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
(七)同等条件下,具备两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专业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名额、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及步骤、聘用待遇等事项,通过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及“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须本人持户口簿(带户主栏)、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从业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应聘者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务必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委派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确认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认定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公司业务大厅(离石区和平街与团结路十字路口以东50米)
6、报名考务费:110元/人。
7、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达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评分标准:面试分值为100分,各评委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值,即为考生考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按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入围参加体检,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公司负责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本人提出异议后,在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吕梁市委政法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招聘人员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及“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建立个人档案。
吕梁市委政法委与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四、工资及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3200元/人·月(含按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五种社会保险的单位及个人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社保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统一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所有。
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