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缓解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各类高层次人才25名。重点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工业经济、财政金融、生态环保、市政规划建设、市场营销、教育事业、党建研究、基层治理、法制建设、安全稳定及其他各个领域的紧缺人才,聘用单位及具体岗位在聘用时根据专业类别以及单位需求、编制空缺等情况另行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人员;
5、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8、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应聘人数超过75人则进行此项)、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和聘用审批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交口县委组织部502办公室(县政府大楼五楼),咨询电话:0358—542233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交口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需通过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自制、手写无效)。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③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人才引进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75人则进行此项)
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时(即75人以上),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工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或参加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组织的笔试。笔试准考证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发放。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过期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内,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有关事宜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运用能力,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语言表达和自我认知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列。
若进行了笔试环节,则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考核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面试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家访、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专业水平、综合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聘用审批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八)待遇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列为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引进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交口县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房。对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策,优先使用人才工作基金,予以重点奖励扶持。
四、其他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2、本公告由交口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422337
附件:交口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交口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