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南阳镇会计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丰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安排,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已婚已育、具备会计上岗证,会电脑等办公基本技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专业背景优先。报考者有相应工作经验且特别优秀的,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可适度放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4)其它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 日-2019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五号楼二楼组织办。
联系人:施 瑶、吴建云
联系电话:0515-83295260
电子邮箱:nyzzzb@126.com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递交个人简历、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携带原件),并填交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1、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本次笔试和面试由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4月下旬,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遇特
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告知考生。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南阳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950元(基本工资1830元、工龄工资20元/年、生活补贴500元、会计资格证300元、考核工资300元),签订合同后,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按南阳镇政府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九、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330360
2、本次招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
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