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非遗保护中心(叶浅予艺术馆)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合同制职工1名。
一、 单位性质及主要工作职责
桐庐县非遗保护中心(叶浅予艺术馆)是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剪纸艺术、书画艺术等工作的开展。
二、招聘岗位
非遗保护工作人员(1人)
岗位要求: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3. 专业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4.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 性别:男女不限。
三、招聘方式
公开报名:请有意向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寸免冠近照2张,于4月17日至4月23日(双休日除外)到桐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桐庐县叶浅予艺术馆,大奇山路519号)报名。
录用程序:通过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录用,试用期1个月。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
2.岗位待遇:面议。
3.联系人:张祺(电话:58507875)
桐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