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高新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9-04-17
扬州职业大学高新区幼儿园是扬州高新区和扬州职业大学联合创办的新公办园,新园将于2019秋季开学招生。为保证高质量办园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9名(其中一名为保健老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拥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布、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教卫科(吉安路14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113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联系电话:87842078
2.考试
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包括说课、钢琴演奏(5分钟内)、舞蹈(民族舞)、绘画(自备画具)。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成绩将于1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者将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轮环节。
3.考察
考察对象为拟录用人员,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4.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高新区教卫部门组织统一体检。
5.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聘用工资待遇
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工作制,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享受与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同等工资待遇。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87842698。
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