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肃北建设,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2017]92号)、《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肃政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经肃北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限男性,蒙古族和其它民族比例各50%)。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及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0岁(含)以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和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计算机等级证书、文秘专业的人员、在县公安局保安公司工作2年以上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年龄可适当放宽。
7、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能超过80公斤(有特殊技能和特殊岗位需求人员条件适度放宽)。
9、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10、具有本县户籍人员;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治安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已经被肃北县公安局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7)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纹身;
(8)借钱长期不还,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在社会、村庄、社区存在债务纠纷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1、报名: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个人征信记录》、填写《肃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由公安局审核,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目测:报名时先由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高是否符合选拔要求、体型是否端正、身体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或疤痕、有无肢体功能障碍、色盲等进行审核。
报名地点:肃北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办。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19、2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占总成绩6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面试(占总成绩40%)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1.自我介绍;2.随机抽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进行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现场汇总,现场公布。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0米×4往返跑:25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11〞6为合格;26岁以上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2〞5为合格。
1000米跑:25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03′55为合格;26岁以上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04′15为合格。
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由公安局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人社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抚恤、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其中实习期3个月,见习期9个月)。实习期前集中训练不少于30天,集中培训和见习期内应接受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采取积分式管理,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积分达标、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可再续签一次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满后,对积分靠前、考核优秀的经局党委研究报人社部门审批继续签合同。对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人民警察招录考试;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以及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严格按照甘公发[2018]15号、酒公发[2018]86号、肃公发[2019]18号文件,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工龄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的年限为准,曾在其他单位聘用上岗的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工龄工资。
咨询电话:0937-5812504(肃北县公安局)
肃北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