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8年7月,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办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现为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院校。学校位于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56441.6平方米,在校学生近4000多人,开设模具制造、机电、汽车修理、数控加工、电子商务、动画制作、会计、幼儿教育、室内设计等专业。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并多次被评为宜春市文明单位、全省技工院校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6月学校被教育部、人社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5月至今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备注:(1)以上招聘人员需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三、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要求:本人毕业证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得参与本次招聘报名。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
3、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本人如实填报《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
(2)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成电子版;
(3)将以上扫描件、《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取为“×××应聘×××岗位”。例如:“张XX应聘01幼儿教育专业教学岗”;
(4)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674954734@qq.com。要求电话联系刘老师确认,以收到邮件为准。若该邮箱中在报名时间段内未收到报名邮件,无论报名者是否发了报名邮件都不予认可。
(5)未填《报名表》,或未按规定格式命名文件夹,将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95-3297398。
(2)单位网址:www.jxqgjx.cn。
(3)通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江西省轻工高级技校行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36000。
四、资格复查、考试考核
1、资格复查:学校对符合条件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
需携带的材料:(1)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和硕士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3)个人简历;(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照片反面注明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考试方式:财务科会计、心理咨询人员岗位招聘采取“面试+实践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实践操作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幼儿教育、幼儿文学、会计、电子商务、德育、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在一个考场进行,试讲、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它岗位采取“试讲+面试+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和面试在一个考场进行,试讲、面试、实践操作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30%、30%。以上各岗位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考试内容:
(1)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必须有教案、板书,不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专业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践操作──主要考察本专业实践技能的应用熟练程度,以及对报考岗位的执业能力。其中动画专业教师考察Photoshop、3dsMax软件应用及手绘;室内设计专业教师考察AutoCAD、3dsMax软件应用及手绘;计算机专业教师考察网络布线和系统安装;汽车维修和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考察汽车正时皮带安装;机电和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考察PLC控制程序编写;数控加工专业教师考察数控机床基本操作;模具制造专业教师考察机械CAD软件绘图;心理咨询人员考察心理咨询模拟;财务科会计岗位考察运用会计软件模拟期初建账及账务处理。
4、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邮箱或电话告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若无法联系错过面试时间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与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和上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者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本人的全部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招聘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