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是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劳务派遣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岗位要求
岗位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01 |
标准文献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有窗口工作经验、了解标准文献,苏州本地户籍优先。 |
02 |
标准技术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熟悉标准、标准体系或质量管理、认证;具有较好沟通能力;具有一定写作能力;CET4及以上。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23日-4月26日,4月28日-4月30日(8:30—11:30,13:00-17:00)。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民治路5号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东侧标准文献窗口(0512-67129080)。
2、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23日-4月30日17:00。
(2)邮箱:867930649@qq.com。
(二)报名材料
1、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资格证书;
⑤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2、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方式:请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现场不提供复印。
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材料编号后一起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867930649@qq.com,邮件名称请以“应聘+岗位号+姓名”的方式填写。
三、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料原件,一经发现有伪造资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0512-67129071。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