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在历下区和长清区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设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5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理论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等52个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研究培训机构。图书馆馆藏书刊447.56万册,数字资源量63TB。
现有24个学院(部),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6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3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群),3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中,24个学科参评,其中有13个学科进入B及以上等次,是山东省属高校最好成绩。
现有专任教师19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10人,正高级职称361人、副高级职称712人,博士生导师195人。有双聘院士10人; 国家“万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等领军人才30人次;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1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国家优青等四青人才3人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重点人才项目60余人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6人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12人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10人次,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
学校成立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或示范学校,先后分别被授予中国百强中学、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首批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首批青少年校园足(篮)球特色学校等称号。
二、招聘范围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领军人才
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进入第二轮评审的两院院士候选人;或入选国家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等;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3.拔尖人才
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1)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等四青人才。
(2)省部级重点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入选其他省市设立的省级重点人才支持项目、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3)学科优秀拔尖人才:
(a)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经论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以及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思维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达到国内一流学科带头人水平,能够带领本学科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行列的优秀人才。
(b)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经论证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望成为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支持项目的后备人选。
(二)优秀博士
1.A类博士
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参照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并列)在本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发表原创性文章,且参与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
2.B类博士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及建设学科、全国学科评估A类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前列。
3.C类博士
学术成果优秀,其取得的学术业绩明显高于D类博士条件。
4.D类博士
(1)化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物理学、心理学等学科招聘博士基本科研条件如下: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D级及以上3篇或C级及以上2篇或B级及以上1篇;人文社科类以独立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E级及以上3篇或D级及以上1篇。
(2)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历史学、数学、测绘、地理学、生态学、统计学、光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招聘博士基本科研条件如下: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E级及以上2篇或D级及以上1篇;人文社科类以独立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E级及以上2篇;工程应用学科具有独立或首位完成的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
(3)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学科招聘博士满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的学术条件。
达到学校职称评审规定中副教授学术条件的,经评审可聘为副教授。
其他具有标志性或产生较大影响成果的博士,以申请代表作方式,通过学术评价,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论证待遇。
三、相关待遇
招聘具体待遇详见附件2。
四、具体岗位及报名联系方式:
(一)具体岗位及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
高层次人才: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0217
电子邮箱:rencaiban@sdnu.edu.cn
优秀博士: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0036
电子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