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安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 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 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安仁县在编正式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安仁县高校招聘已签约人员;2019年郴州市县市区各类拟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12日。
3.报名地点。安仁县卫健局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19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⑥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领取准考证。2019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在卫健局政工股领取。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放弃考试的凭票据退还报名费)。5月1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医疗、医技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5221832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附件1《2019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县纪委驻卫健系统纪检组:0735-5222120。
附件1:2019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