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工作,以适应和满足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海环监船”船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海环监船”船长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船舶驾驶、航海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丙二以上适任证书,兼G证,3年以上船长实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站:http://www.zmeems.com/
其中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室:0580-2021458,13905802033(金主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适任证书、G证等专业证书;
3.本人简历并附3年以上船长实职工作证明;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504717022@qq.com。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16时,初审通过名单将在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站公布。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般安排在5月23日上午。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5月24日—5月26日,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评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船舶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船长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适岗性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其次是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正式事业编制)。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1458、监督电话:0580-2023304。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