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预计共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通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人,扎龙镇卫生院1人,北局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人,南浦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人,龙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工资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以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3年聘用期满,政府举办的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企业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的人员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与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商议编制管理事项。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4月15日——5月15日,在铁锋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网址为(齐齐哈尔铁锋区http://tfqzf.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
报名时间:4月15日——5月15日报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报名材料:报名人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铁锋区卫生健康局312室 地址:铁锋区曙光大街141号(车辆厂技校对面)联系人:唐乐 联系电话: 0452-2512022。
资格审查:由区级组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格检查。区级负责组织资格初审,市级负责资格复审。
(三)面试和政审
由区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面试或考察、体检。市级负责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3项中,有1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区级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及执业医师资格等情况在铁锋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招聘人员信息表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