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规发〔2019〕8号)文件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依安县富饶乡卫生院、新发乡卫生院、上游乡卫生院、依安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依安县富饶乡卫生院、新发乡卫生院、上游乡卫生院、依安镇卫生院,招聘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富饶乡卫生院检验医生1名、新发乡卫生院检验医生1名、上游乡卫生院影像医生1名、依安镇卫生院影像医生1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是高中起点。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0日。
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到依安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卫健局三楼)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联系人:徐明杰 联系电话:0452--7036186 13114664789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程序
2019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根据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时,将进行笔试,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报考比例但超过岗位计划名额的,将进行笔试,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名额的,将取消笔试,直接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依安县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ljyian.gov.cn/)公示公告栏中的公告,以公告中规定时间为准,不另行通知。
(1)笔试
检验医生和影像医生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分别在依安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笔试进行加试。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本县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2-7036186(依安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