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非应届毕业生参照《广东财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执行,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财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详细简历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经历不能中断)等。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辅导员的如系学生干部,还需提交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党员证明材料。
7.相关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获奖、论文等个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者应将报名材料按上述次序编号,并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gdufe.edu.cn,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2019FDY1**大学张三),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提交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以及一人同时申报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财经大学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下同)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rsc.gdufe.edu.cn,下同)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者研究生处盖章确认)、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才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另行通知。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相应业务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主要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4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含)以上为合格。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
学校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准确。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持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
(三)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补录,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020-84096802(人力资源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4096824(纪委监察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