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条件。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专业课教师暂不做教师资格要求,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平原县在编在职教职工;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①网上邮箱报名:2019年5月14日至5月17日②现场报名:2019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须在5月17日、18日到平原县职业中专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原县龙门街道经济开发区五岳街429号)博雅楼二楼教导处。
3.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申报证明、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2019年职业中专教师招聘报名表》,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3)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登陆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下载《平原县2019年职业中专教师招聘报名表》后,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本人承诺”,无异议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按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报名表及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扫描,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pyzzbgs2018@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学科:xxx,姓名:xxx)”。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5月14日前取得。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参加笔试的考生务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平原县职业中专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1.公共课(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分学科命题,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四)笔试形式:采取闭卷,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一)面试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体育、音乐学科采取“说课+技能考查”的形式,其他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
(二)面试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应教材为依据。
(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招聘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予以公示。
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聘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尹老师18766050818张老师1596597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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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