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
㈠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㈡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1)
㈢引进人才在五峰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引进程序
㈠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23日(双休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县教育局(县行政办公大楼216室);联系人:李秀恒,0717-582624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情况的,取消资格。
㈡专业能力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次资格审查后,适时发布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充分考虑我县对人才的专业需求,并依据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或社会团体职务情况,获奖情况及个人工作经历,个人取得的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由县委人才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相关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
㈢考察。采取现场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对确定初步人选的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㈣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㈤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㈥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在五峰最低服务5年协议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政策待遇
引进的人才纳入教育事业编,执行转正定级工资。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考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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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