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县民兵训练水平,依据皖发〔2005〕17号《安徽省民兵军事训练若干规定》,经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聘任制民兵教练员3名,负责民兵训练和管理工作。
一、待遇
试用期(包括岗前培训)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包食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灵璧县人武部签定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1年。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为:底薪2000元+500元考勤+500元绩效+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另,包吃(四菜一汤)、发服装,未婚的与民兵一起住集体宿舍,已婚的分配一套1室一厅单位公寓居住(无产权,离岗时,单位收回)。除担任值班值勤外,周未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岗位
1.民兵后勤分队教练员1-2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财务管理、会计学、酒店管理、烹饪、物业管理、审计学、预算学、土木工程、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或入伍期间曾任炊事班长、司务长、军械员,修理连修理工,自主择业军官。
2.政治教育教练员1-2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文、文秘、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档案学、统计学、人力资源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相关专业,或入伍期间曾任副班长以上管理教育岗位、营连部文书岗位、团以上机关保密员、档案员岗位,自主择业军官,政治机关宣传报道员。
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和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反应灵敏,口齿伶俐,会讲普通话;
3、年龄22周岁以上,男性170cm(女性160cm)以上。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入伍期间受过处分或被原使用单位开除的;
(3)直系血亲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直系、旁系血亲中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上述人员在境外进行颠覆我国政府活动的。
三、招聘形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28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灵璧县武装部政治工作科报名。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灵璧县人社局网站网上下载,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技术等级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写作、条令条例等。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及其它院校有专业特长的毕业生考试成绩给予加10分照顾。(专业特长指:新闻专业且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的,具有B2或以上驾驶证的)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底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上的考生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分值确定(1:5)的人数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八、政审
从体检合格者中按与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规定》执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