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45个(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正高级或副高级教师,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谈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二)现场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五)考察和体检
毕业后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对签约毕业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审批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共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宁丽151077921330779-2039476
谭明13197792468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编:5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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