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30名兼职仲裁员。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工作要求:
1、接受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4、在长沙市内五区地域内工作,并经现用人单位审批同意,每月能安排8个小时以上的办案时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7日至5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在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提交个人简历和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
2、网络报名。填写本方案附件1《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与个人简历、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邮箱1207784664@qq.com,主题请注明:应聘雨花区兼职仲裁员+姓名。
(三)资格审查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简历进行筛选,并按招聘要求对学历、资格证书进行初步审查。组织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面谈,通过面谈了解其工作经历、业务素养和职业规划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兼职仲裁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自理。
五、聘期及待遇
一经聘用,将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纳入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员名册。聘期三年。
根据办案情况,按照《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补助办法》规定支付办案补助,并为兼职仲裁员缴纳工伤保险。
六、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由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1、联系人和电话:杨希0731-85880234。
2、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朝晖东路499号,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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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