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选聘5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桂阳街道20名,桂溪街道32名。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40周岁(1979年5月14日至2001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在桂阳街道、桂溪街道,或在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具有房屋产权,或在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
(五)自愿在报考岗位工作五年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从事基层服务工作,被开除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任垫江县内村(社区)专职干部;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时间、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房屋产权证以及在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张老师023-74654168、1512323635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垫江重点人力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5月24日9:00-12: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办公室。
准考证领取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
(三)考试
1.笔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桂溪街道和桂阳街道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分别按照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最后一个面试名额有多人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现场张榜公布。
笔试、面试将聘请有关部门命题和监督。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分别按照桂阳街道、桂溪街道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垫江重点人力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分别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参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一次性等额递补。
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分别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党工委分别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按照现行社区专职干部补贴待遇和福利政策执行。
五、本简章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