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2019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社会人员”指具有工作经历、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19年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17年、2018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均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涟水县高沟镇307路南12号)人事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④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电子备案表和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4、报名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应聘,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②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符合条件的,填写《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并于2019年6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有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0517-82426433
咨询电话:胡院长13770455322许科长15950364141
本公告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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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