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我县环境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工作辅助人员15名,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联络对接、资料整理、信访转办、后勤服务和相关检查、监督等辅助性工作。招聘工作由县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工作辅助人员15名,其中环境保护类和化学类专业岗位7名;中文类专业岗位3名;法学类专业岗位2名;其他岗位(不限专业)3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广宗县户籍或广宗县生源的、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1日后出生,以公民二代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新迁入广宗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1日(以户口本迁入时间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环保事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环保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6月22日-6月28日在广宗县政府网(http://gz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375898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18年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2018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报批前仍未提供毕业证、报到证、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及时收到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人员登录广宗县政府网(http://gzx.gov.cn)下载《广宗县2018年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规范据实填写。
(四)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全面查验、核实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资料。
(五)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2、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政府网(http://gzx.gov.cn)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以五人为一组,在广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门口公开栏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门口公开栏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的,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按照《广宗县企事业单位使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广办字〔2016〕17号)文件要求,新聘环境保护工作辅助人员由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管理,其薪酬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