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二)具体条件要求
1.详见附件1《2019年长汀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职位)表》。
2.招聘范围全市指:①2019年5月20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龙岩市籍生源,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③2019年5月20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
3.年龄30周岁指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在职人员在报考时应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相应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确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经申请最迟应于考核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的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至2019年5月20日止未满三周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未达到重新录用最低年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6月14日(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长汀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环城中路14号卫健局3楼人事股)。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7-3160319。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报名时提交: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
2.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验证))、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执业资格证书。
3.长汀县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
4.现是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需提供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在岗聘用证明,证明要如实注明连续聘用时间和年限。
5.报考新桥中心卫生院中医学专业,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濯田中心卫生院预防医学专业,童坊卫生院药(剂)学专业,汀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岗位的,报名时在《公开招聘报名表》需注明报考单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试准考证领取等考务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领取准考证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人社、编办、卫健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自带黑、蓝钢笔、2B铅笔、橡皮擦、垫板及小刀。笔试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不分专业,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合格线: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10分即为合格线。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7月份。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方案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核: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岗位上合格线的后一位考生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依次确定①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ƒ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④按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顺序不能确定时,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高者优先②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较长的优先。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和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考试成绩须到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缺席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视同自愿放弃不予聘用。
(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一)聘用考核(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在职报考者在经申请应于考核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选岗
报考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岗位、康复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炙推拿(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专业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人数及招聘单位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报考新桥中心卫生院中医学专业,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濯田中心卫生院预防医学专业,童坊卫生院药(剂)学专业,汀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设定的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办法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由卫健局牵头统一办理入编手续。
(二)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各顺延递补一次:1.未按时参加体检的;2.体检不符合要求的;3.考核不合格的;4.逾期未办理入编手续的;5.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职责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经招聘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学习时间、不含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五年内不得流通,服务期限未满离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正式入编聘用后,必须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97-68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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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汀县公开招聘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岗位(职位)表.doc
中共长汀县委编办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