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公开招聘党政办公室干事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南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党政办公室行政干事1人,限男性。
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沟通协调能力,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所有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岗位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将填写后的《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全身生活照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5243190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党政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连同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及考察对象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开考比例:所有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三)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
(五)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学校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人员待遇。
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后可到岗实习,实习薪酬按所聘岗位基础绩效的60%核发,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相关工资标准、聘用、解聘程序与上述非应届毕业生规定相同。实习期不计入试用期和合同期。若未能在2018年7月15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1-88688150(人事处郭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686715(纪检监察室)
附:
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docx
个人情况统计表.xls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