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仅面向镇江新区2019年应届毕业的省免费男幼师,报考人员需提供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定向招聘省免费男幼师
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周一9: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421办公室(镇江市金港大道98号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一号楼四楼);
报名缴费: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及近期两寸照片2张;
3.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登记表》仅提供原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面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发布公告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3日-6月14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4日—7月5日。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审查。在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提供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和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招聘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一)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另行通知。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笔试。
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予进入体检、考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7月7日(星期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70%、30%比例计算。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社会发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统战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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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