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计划引进研究生50人。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7.突泉县户籍(参加高考时为突泉县户籍或配偶一方为突泉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
突泉县在岗人才储备人员,985、211院校毕业人员及急需紧缺人才可不限户籍,招考比例由“人才强县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情况研究确定。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盟内在编人员;
3.公务员录用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5.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突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突泉县党政综合楼B座1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内上传1寸彩照并提交彩印版一式八份)、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高考时为突泉县户籍的证明)、结婚证(配偶一方为突泉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存续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国外研究生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网上验证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评估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持学校证明报名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推迟到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前统一进行。
(二)评估
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见准考证。
(三)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才强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1.拟引进人才信息在突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突泉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岗位确定
公示期满可以引进的,由县“人才强县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拟引进人员的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岗位。
(七)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
确定岗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编办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拟引进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符合引进人才类别和引进人才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突泉县。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四)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突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q.gov.cn/)及突泉县融媒体中心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82-5177713
附件:《2019年突泉县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突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