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岗位条件:
1、符合报名资格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设定的学历条件为第一学历;
2、报考临床医师/麻醉师/影像诊断/心理医师/检验技师/药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上)考生,其年龄在18岁及以上、30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3、报考护理/病案统计/影像技术/视光专业/临床医学(听力方向)/康复治疗岗位的(大专及以上)考生,须是近三年毕业生(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其年龄在18岁及以上、25岁及以下(即1994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4、报考儿科/口腔/临床心电岗位的考生,具备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其年龄放宽至35岁以内(即1984年05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临床硕士或已取得卫生高级职称的考生,其年龄放宽至40岁以内(即1979年05月31日之后出生)。
(五)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睢宁县人民医院二○一九年自主招聘人才需求备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5、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护理专业:2019年5月29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其他专业:2019年5月29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睢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516-88369026(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籍注册备案表,护理专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往届生:护理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医、药、技及卫生统计学专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它条件要求具体详见《计划表》。
2、报名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报名费100元。
3、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二○一九年睢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当场报名;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护理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其他专业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由人事科电话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时,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面试)。
4、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面试)人员名单在睢宁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nrmyy.com/)及睢宁县人民医院“三重一大”公示栏公布。
(二)技能操作(面试)
1、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技能操作(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考生须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核
1、技能操作(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与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宁县人民医院网站和睢宁县人民医院“三重一大”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睢宁县人民医院办理临时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护理专业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核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除不可抗力外,拟聘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示期满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516-88369019(睢宁县人民医院行风办)
八、本公告由睢宁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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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