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徐州市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不限户籍。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市2019年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xz.gov.cn/)
徐州市民政局(http://mz.xz.gov.cn/)
徐州市教育局(http://jyj.xz.gov.cn/)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xz.gov.cn)
云龙区政府网(http://www.xzyl.gov.cn/)
鼓楼区政府网(http://www.xzgl.gov.cn/)
泉山区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口腔医院6号楼(徐州市淮海西路130号,乘1、13、13附、35、57、59、65、604路公交车到工人医院、口腔医院站下)。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7月31日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6.本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最迟在考察时提供;
7.《徐州市2019年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研究方向,视同有效);
8.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徐州市2019年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2019年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审核把关,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同时负责采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5月19日-5月21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发放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
考试专业详见《徐州市2019年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xz.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审批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见附件)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5583139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5583126
徐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0807507
徐州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516)83686562
徐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电话:(0516)80801789
云龙区监督电话:(0516)80803747
鼓楼区监督电话:(0516)87636323
泉山区监督电话:(0516)85806117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sydwgkzp@163.com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徐州市民政局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