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就业报到证》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环县籍毕业生。
3.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环境保护事业,能服从单位管理。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与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904室(环城镇光明路4号)。
3.所需材料: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吋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6月1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00。
2019年6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2019年6月17日进行体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2019年6月17日进行政审。政审以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2019年6月18日进行公示。结合体检、政审结果,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四、管理主体及劳动关系
聘用的人员由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负责进行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定期向县人社局报备上岗及考核情况。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自主择业;试用合格者,由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三年。合同期内,如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专科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100元/月,研究生学历2200元/月,由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月发放,并享受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同等差旅补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