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50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渌口区公开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临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报请临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9: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临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临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临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每月工资2400元+绩效考核600元+有关规定的社会保险。
七、临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731-27623337
监督电话:
县纪委:0731-27560876
本次临聘办法由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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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30日